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科委修订的《宝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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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

创新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539号)相关要求,突出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先行先试、突破创新的政策引领,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新方式,经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科委制订的宝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宝府办〔202220)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释义

先投后股是指针对特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期以支持科技项目方式入目标企业一定财政扶持资金,在目标企业进行后首次市场化股权融资时,将所投入的财政扶持资金转化为相应权,与创始团队共风险、不争利的支持模式。

二、支持类型

聚焦我区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可形成产业核爆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三、支持对象

依法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承担企业。

四、支持标准

对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目标企业投入的自有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扶持资金的30%

五、操作主体

先投后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由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受托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项目扶持资金划拨至受托管理机构,再由受托管理机构以项目合伙人身份将资金投入目标企业,此过程中该资金性质为扶持资金;在后股阶段,当触发转股条件时,根据受托管理机构与目标企业的约定,该笔资金性质转换为投资资金,由受托管理机构有目标企业相应股权。

六、服务机构

由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公开征集先投后股项目提供全流程专业化解决方案。服务机构须遵守廉洁从业与反商业贿赂相关规定,对项目遴选论证过程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接受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组的监督和审查。

七、操作流程

区科委负责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专业化服务机构负责项目征集和遴选论证,报区科委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区科委提交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组讨论,通过后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立项。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对目标企业进行投后管理,具体包括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股权转化、交易和退出等。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机制。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科委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经委、区科创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大学科技园公司、技转公司为成员单位。

(二)资金保障。每年在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计划专项安排先投后股资金,用于拨付立项扶持资金。

(三)免责机制。为鼓励先行先试,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相关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及操作主体勤勉尽责、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相关项目投资决策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的,可视情免除其决策和管理责任。

(四)考核机制。先投后股专项资金性质上属于产业扶持资金,受托管理机构以项目合伙人身份取得扶持资金并投入目标企业,故对受托管理机构采取以项目服务及投后管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受托管理机构发生的投资损失经认定后及时核销处理,其盈亏暂不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九、实施安排

为持续深化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进一步探索成果转化新模式新机制,试点工作在原试点方案基础上延期至20261231日。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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