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10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义务教育紧密型学区化和集团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于5月23日印发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形成了办理落实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实现多元一体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具有崇明特点的学校布局标准,根据全区人口分布、数量和结构特点,城桥镇、堡镇、陈家镇、长兴镇等4个重点地区的教育资源按照人口规模配置,其他14个乡镇的教育资源按照“一镇三校(1所幼儿园、1所小学、1所初中)”配置。以4个重点乡镇为核心,划分学区,形成崇西、崇中、崇东、长横四个学区。加快推进长兴初中建设,持续推进上实东滩高中、世外汇明学校等项目。放大“名校”示范辐射效应,到“十四五”末每个学区内至少有一所“名校”孵化的“新校”,并且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民本中学教育集团、上实东滩高中教育集团等跨学段紧密型教育集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崇明区正大中学为牵头校组建工程类科学素养特色教育集团,一体化推进特色资源在集团内的共享。二是注重管理均衡。完善学区、集团内部章程,明晰牵头校、核心校、成员校的相关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试点集团牵头校的校长等教育干部到成员校跨校兼职机制,如崇明中学教育集团校级管理干部到东门中学任职,推进育人理念、管理团队、管理模式等更加紧密。各学区、集团优化常设协调管理团队,选派政治素质高、沟通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干部承担学区、集团日常管理,协调相关事务。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聘请刚退岗的资深校长担任学区常务理事长,统筹管理学区主要攻关项目。各学区与集团根据已确立的攻关项目方案,由牵头校与核心校确定各项目的研究团队、项目成员,整合各学区、集团力量,明确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和实施内容,组建专家指导团队进行过程性指导,形成闭环管理。建立和完善学区、集团内研训活动、育人活动、质量诊断等运行机制,推行大教研、大培训、大诊断活动。

二、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扩优提质发展效能

一是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学区、集团内干部校际交流轮岗、互派干部双向跟岗实训等制度。加大学区、集团内教师流动、师资培训、联合教研、资源共建共享、科研共研共进、质量监测与评价共同开展等机制,推动运行管理一体化。完善“名校+新校”可持续发展机制,争取“名校”更大支持,由“名校”直接委派干部实质性进驻“新校”管理学校,积极将“新校”干部派往“名校”培训合格后回到本土工作,推动“新校”与“名校”在理念、管理、课程、教师、育人等方面进一步融合。传承“名校”办学特色,创新“名校+新校”核心成果的本土化移植和创生机制二是优化考核评价制度。修订紧密型学区和集团的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学区、集团制度建设、运行管理、教师交流、资源共建、育人共担、质量提升的发展性考核评价,把增值情况作为评价学区、集团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将考核评价结果与促进学区、集团发展相结合、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建立相应激励机制。三是完善督导机制。把学区、集团化办学作为教育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的内容,聘请资深校园长和名师组建紧密型学区集团督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巡查与督导,定期对学区集团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运行和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改进提高。四是强化激励机制。对于在学区、集团内交流轮岗的教师,给予一定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区教育局安排专门名额用于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嘉奖或记功等评优评先项目,对作出成绩的交流轮岗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考虑,给予学区、集团化办学的核心校、牵头校1%的高级教师专技岗位激励比例,探索对“名校”派出干部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五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学区、集团经费投入与资源配置,加大学区、集团专项内涵经费投入力度在原有的市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安排学区、集团建设区级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学区、集团所需要的共享课程建设、资源引、展示交流等项目支出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联合教研,构建开放共享育人生态

构建多渠道教研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内联合教研管理制度,通过“区域—学区—学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实现分层教研(单周区域教研,双周学区教研)与上下联动,突破“双新”攻坚难题。采取学区联合教研学科负责人(共计124人)、区学科教研员、学区化学段工作小组组长(跨学段教育集团负责人)三级教研管理,加强“全覆盖”教研的横向联动和纵向深入。改进教研工作内容与形式,实行教研训一体化教师研修模式,将教学研究、教研指导与教师培训有机整合,以教师培养全覆盖助力教研全覆盖。通过教研员把关学区教研工作计划与实施过程,再到教研员蹲点成员单位开展浸润式教研,积极探索、变革教学模式,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练、评、研、训一体化的学区“教研训”格局。依托区教育信息技术系统开展网上教研,支持学区、集团灵活构建线上培训、在线直播、智能研课、AI课堂分析等教育场景,实现以数据驱动的智慧教研,赋能学区集团教研质量提升。充分利用科大讯飞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实践经验,围绕教育数字化基建完善、教育场景应用创新、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教育数字化治理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驱动性和赋能性作用,支持学区集团各类智慧教育场景灵活构建,赋能学区集团各类教育应用。二是深入开展校际交流展示。进一步总结并分享牵头校、核心校、“名校+新校”办学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品牌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每学期定期举行“名校+新校”教学开放日,全方位展示新课标背景下优质教育品牌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成果,各成员校也围绕单元分析、课堂教学、作业设计、综合主题教学等某个主题开展交流展示,展现教师学生成长风采。实施区域种子教师赴“名校+新校”浸润式跟岗培训计划,发挥优质校教师培训资源优势,加强各学区、集团骨干教师培养。三是持续推进共建共享。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申报机制、共享申报机制和共建共享激励机制,动各校把自身成熟的特色课程、优质教案、校本作业、课后服务活动、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在学区、集团内共享。进一步发挥名师作用,区教育学院组织全区名师录制“‘崇’师课堂”在线授课视频资源,研发高质量校本作业等,供全区中小学选用。建立“崇明教育百名名师资源库”,赋予名师责任义务,提升名师辐射效应。四是做实做深“2+X”项目。各学区、集团围绕已确立的项目深入开展实践性研究,四个学区以“课后服务按需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性评价改革”作为“2”个共同的攻关项目;各跨学段教育集团以“国家课程跨学段衔接教学研究”和“基于双新的大单元设计”作为“2”个共同的攻关项目;“名校+新校”跨区教育集团以“名校基因的移植和创生路径”和“基于人工智能的师生信息素养的提升”作为“2”个共同的攻关项目。“X”为各学区、集团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共同研讨商议确定特色项目。在尊重各学区、集团内成员校已有的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成员校积极性,全面加强学区、集团内每所学校的内涵建设,提高办学品质,推动成员校之间优势互补、发展互促、共赢互惠,实现区域更高质量的优质均衡发展。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教育教学内生动力

持续强化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崇明区教育系统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工作规定》作为教师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崇明区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入职、绩效分配、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的首要条件。做好学区化、集团化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对学区、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化认同感。二是重点加强校级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培养。加强在职校级领导干部培养,既搭建理论培训、学习考察、实战实践、交流互动等成长平台,又强化校长书记基础能力素养、办学治校业绩和落实教育局重点工作的测评或考核等,促进教育干部提升内生发展动力。加强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完善年轻干部梯队,重点建立一支93后的30人左右后备干部队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和教育领导潜质,教育系统统一调配担任实职学校中层正职,特别优秀直接走专技提任路线,努力实现不拘一格选育干部。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依托区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室,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各层次骨干教师特别是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级校长的培养,至“十四五”末达到40名以上。三是更加关注青年教师成长。继续与上海师范大学合作,每年培养40名中小学学科类师范生,动态跟踪委培生在校综合素质表现情况,提高委培师范生的质量。支持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生培养。完善区、校两级师训体系,充分发挥区教育学院、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市中心优质学校、市级师训机构、有关高校在教师研训成长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设计能力、作业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信息化素养和学生管理能力等。四是着力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加强学校编制管理,采取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核定每一所学校的编制,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超编单位原则上首先流动富余教师,然后才能招聘新教师。完善教师岗位管理,指导学校科学设置岗位,通过全员岗位聘任的方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教师考核评价,试点教师末位预警机制;关注职初教师、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成熟教师二次专业发展。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与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持续合作,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员课程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项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研修共计24课时,提高教研员的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五是不断推进师资有效流动。完善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办法和交流轮岗激励办法,建立义务教育教师流动轮岗制度,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10年、离开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中级职称以上教师都要逐步流动;加大骨干教师流动力度,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新评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以及承诺流动的区级骨干教师每年不少于20%在学区集团内流动。2023学年全区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近900名,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有96名,超过年完成10%的交流轮岗目标。

特此报告。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