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本区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聚焦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通过示范区建设,建立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示范区内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更加高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达到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运行顺畅,跨部门跨区域保护协作持续加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为崇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

1.依托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深入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和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通过制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等系列措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1.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区域特色和工作重点,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针对“崇明大米”“崇明白山羊”等区域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专项行动和质量抽检。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做好地理标志授权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崇明苦草”“崇明甜芦粟”等具有崇明特色和市场发展前景的地理标志,助力崇明社会经济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崇明岛”商标保护工作,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为区域公共品牌保驾护航。(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以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区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职能,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1.依托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保护、人民调解等多种形式,丰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探索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在重点市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处理渠道。(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组织知识产权执法培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单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持续建设辖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区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能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配置。依托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崇明园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应对指导,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集惩治、监督、保护、预防和教育为一体的办案机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的要求和证据标准,积极探索案件跨部门移交和联合查办路径。(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协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源治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区人民法院负责)

(五)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积极落实市区两级各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统一,在信息沟通、协同治理、双向移送等方面强化合作,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案件移送、委托送达、协作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等协作内容。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集中销毁、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地理标志、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等产业以及大型展会、活动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与世界级生态岛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加强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区工商联、青创联等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的工作互动和信息交流,依托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指导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形式为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业务的培训工作,通过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制定项目申报书,优化完善项目实施内容和目标。

第二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根据实施方案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建设,将示范区建设纳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和执法协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邀请市知识产权局对示范区建设进行工作指导,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组织知识产权集中销毁、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保险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4月):完成示范区建设预定目标,总结典型案例和建设成果,形成项目总结和相关台账,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崇明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要求和相关财经纪律,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保护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开展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宣传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主要工作,认真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四)强化责任考核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议程,纳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