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依据《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等相关政策,对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才按标准实行A、B、C分类管理。我委承接的主要业务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事项(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FAST PASS。
(二)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2022年6月,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2〕1号)有关要求,针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相关办件事项,市科委在向浦东新区科经委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向其他各区科技部门下放相关事项的受理、发证两个环节的权限。我委正式承接该事项权限后,积极做好业务对接,进一步明确了我委协助市科委依法加强实验动物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职责。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2023年,我委共计收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4748件,批准4521件,不予批准7件;全程网办3815件,网办率84.38%;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共同建设的“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业务36件,热线咨询8945条,线上咨询超6000条;当前本区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3702件。
我委严格落实“加强监督、提高效率、集中办事、方便群众、阳光作业、统一标准”的基本原则”,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积极落实“优先受理”机制,为本市紧缺急需、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所需的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构建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二)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2023年我委未收到相关事项申请。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我委根据上海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进第三方协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以“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建设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的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许可证与工作类居留许可合并受理、审查工作机制牵引作用。认真、严谨、负责,做好审批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本区用人单位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并承担相应的后续监管责任。
1、主动开展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我委定期对系统内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及代办机构进行抽查,对申报中有材料做假、承诺未达、空壳公司套取工作证等行为的,及时通报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并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从严审批,通过约谈、责令自查自纠限期整改进行整顿规范,必要时可会同区公安机关对重点用工单位开展排摸,维护健康就业环境,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纠纷矛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建立诚信档案。我委积极落实建立用人单位、在华工作外国人、受委托专门机构信用体系,记录归集,实施分级管理:对于信用优质单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给予享受承诺并免于认证部分材料;建立虚假承诺黑名单,实行“随机抽查,限时提供”的核实机制,对申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能整改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及代办机构,将予以录入系统“异常信息”管理名单处理,视情节轻重设置处罚时间。我委通过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更好维护和保障了企业信用和单位信用管理服务效益。
(二)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我委所承接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1、协助市科委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以《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委职责(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市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为依据,协助加强实验动物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加大引进外籍“高精尖缺”人才来沪工作力度
2023年本区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在《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基础上,分别按照《上海市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和《上海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并为来华工作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关便利措施。成功帮助3名外籍“高精尖”人才分别以“(STEM)领域专业博士”、“世界排名前10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40岁以下博士后青年人才”等标准办理工作许可,助力打造我区高水平科技人才高地。
2、推出“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
我委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提质增效计划,在“能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向“好办”、“快办”转变,着力打造帮办服务,通过线上人工客服、线下窗口帮办员等举措,帮助本区有需要的企业、群众全流程办理外专许可事项,并多次为本区企业(如:上海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上门一对一业务指导服务,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实施提质增效计划的进一步落实,是我委外专业务窗口积极拓宽政务服务半径的创新方式,高效便捷地解决了企业在外籍人才申报时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3、推动落实“外国人才在上海”系列活动
2023年5月我委携手静安众创空间联盟,在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外国人才在上海’大讲堂走进企业活动”,活动吸引了近30位企业代表参会。本人围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包括基本政策介绍、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外籍人才案例分析及实操精准匹配、外籍人才创新举措及薪酬购汇便利等,并对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一一进行解答,活动在企业中获得了良好的反响。
(二)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2022年6月,针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相关办件事项,我委承接了市科委下放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受理、发证两个环节的权限。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 自我监督
规范审批流程,我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审批共4项流程:一级预审、受理、一级审查、决定;各流程分清责任、明确权限及办理时限。落实工作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日常审批与窗口接待等工作规范条例,包括窗口服务规范、禁止性规范、内部监督制约及奖惩机制。积极自查自纠,我委每年组织窗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窗口及后台工作人员集体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并全体签署廉政承诺书,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秉公办事,自查结果与内部奖惩相挂钩。
2、 市级行政监督
市级主管部门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我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审批实行动态管理、数据统计、统一公示及办结时限监督;并定期抽查我委办件质量,形成质检报告;不定期走访我委业务受理点。如发现办件质量或窗口服务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将对我委出具整改通知书。
3、 社会大众监督
我委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800-820-5114、400-820-5114、12345。
(二)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市科委开展每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监督抽查工作。从“实验动物许可证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比例随机抽取单位(使用许可证20%、生产许可证100%),通过实地检查、现场笔录等环节,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实验动物进行质量抽检,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将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政务服务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改进措施:增加上门服务频率,继续推动深化“外国人才在上海”系列活动实施开展,通过“大讲堂”和丰富多彩的外籍人才线下活动,为用人单位及外籍人才通提供标准化政策宣讲与答疑的同时,搭建人才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外籍人才与本区的互动交流,提升外籍人才的工作、生活融入感,营造更具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二)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缺少理论知识与业务实操的综合培训。改进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理论学习与经验积累。